目指IP属地:新疆·巴音郭楞 发布于42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(🍸)音(🌛)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(🦇)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(gong)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(⛲)理,“周亚(😃)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(🔑)(si)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(tong)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(ban)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(〽)。 南都记者(♋)查(💔)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(🕑)网发(fa)现(❤)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(niao)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(🐺)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(🤢)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(🍝)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(🔖)所有,而无需纳入(ru)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(song)最(zui)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(♒)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(🕥)人公司(🙂)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(bu)的一份民事判(pan)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(jia)在东(🌁)北》等首音乐(le)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(📂)偿费用。 关(🍞)(guan)于究(🈳)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(mao)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(shu)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(shi)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(🙌)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(💑)鸟人(ren)公司仅为《好歌天(tian)天唱》的制作人(ren),并非原著(zhe)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(🔞)作权无证据证实。